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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8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江鲸舜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宏德胜公司历史遗留审批用地规划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的该企业位于城门山山顶,根据《福州市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城门山山顶规划为山体绿地,不宜作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城门镇是福州市东扩南进的重要节点,位于福州市东部新城的规划范围内,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会议精神,将严格按照福州市东部新城规划实施建设,该企业也应逐步实施外迁。因此,我局建议,该企业可与福州市区工业集中区或者周边地区工业集中区联系搬迁事宜,以利于自身的长远发展。
  专此
  分管领导:林 强
  联 系 人:李忠华
  联系电话:87111852
  办理结果:C
                                        福州市城乡规划局
                                        200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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