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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1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吴兰娟等代表:
  您们提出《关于请求市规划局加快新店镇西园村社会主义新农村旧村改造建设审批进度的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对农民新村建设非常重视,组织相关单位到兄弟省、市进行过考察。我局也已组织晋安区相关单位对农民新村建设问题进行商讨。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不单是解决村民紧房户、缺房户问题,还要解决所有村民的住房问题,使村民住房也能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防止一些村民违法乱建。因西园村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地,规划上是作为中学用地,因此不宜在该地块进行新农村建设。我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以区为单位,统筹考虑,而不是一个村一个村的零星做法。西园村的新农村建设,我局将从整个晋安区新农村建设大局出发,择址适宜地块,统筹考虑。目前,我局与晋安区初步商定了晋安区农民新村建设方案报请市政府审批,待政府确定具体方案后,我局将新农村建设项目作为急办件予以办理,尽快解决村民的住房问题。
  专此
  分管领导:林 强
  联 系 人:史 芹
  联系电话:83317376
  办理结果:B
                                        福州市城乡规划局
                                        200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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