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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台新苑文化广场公示
2008年4月15日 15:43

  福州市仓山房地产经营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拟按现状补办南台新苑文化广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闽王庙北侧的商业用房间距总平面规划为17.5米,现状为12.4米;沿上渡路的商业用房总平面规划长度为16米及16.5米,现状为19米及18.5米;商业用房与闽王庙及玫瑰园4#楼现未按总平连接;周边交通如现状。依据《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现将该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小区业主及周边居民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08年 4 月 15 日至 4 月 25 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市民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建设规划处反映(联系电话:83316934)。如要求听证,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法制办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17164)。规划局办公地点:群众东路97号,邮编:35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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