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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 2008年5月12日 09:13 |
来源:城市规划网 福建省建设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建设部门在制订城市和农村建设规划时,要将通信基础设施(通信机房、通信管道、节杆路、无线基站等)建设统一纳入其规划。要及时通知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一起研究、论证规划编制工作,为加快推进城市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近年来,由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缺乏具有政府强制力的统一规划,部分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进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施工中时常受阻,在用通信基础设施也常常遭受外力破坏,给信息通信安全畅通造成极大隐患,严重影响了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同时,在通信基站征地及光缆线路、电力、地网工程施工中,也常常被索要高额的赔补费用。今年初,福建省副省长李川在福建通信业调研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要求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收集相关材料,及时向省政府汇报。3月底,福建省副省长苏增添在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上报的专题汇报材料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建设部门认真研究,尽快落实。 福建省建设厅还通知各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制订城乡规划时要及时与当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交流沟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相关法律及规范标准要求,合理规划布局通信基础设施,满足通信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在组织城乡规划审查论证时,应邀请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代表参加,充分征求其意见,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统一规划并切实做好规划协调工作。要加强规划审批管理,在审批新建项目时,涉及现有通信设施、设备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严格把关,保障通信设施、设备安全。在旧城改造、道路建设时,要加强线网统筹,优先保障主干通信线缆空间。 福建省建设部门还要求各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会同执法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依法处理各类违法建设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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