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小许
来自:218.5.3.**
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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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6] 发表于:2008-5-5 8:43:36
你好!请问市政道路规划许可证遗失 现在是否可以补件 如果可以需要那些材料谢谢!

管理员回复:
现将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证件遗失补办的问题,可直接向我局一楼办事大厅进行咨询。
规划局地址:群众东路97号;咨询电话:87111956。

姓名:林
来自:122.225.3.**
邮件:lxch001@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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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5] 发表于:2008-4-22 19:07:01
你好,请问长乐的架空层(层高2.4米)的楼梯间面积要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吗?

管理员回复:
请直接咨询长乐市规划局。

姓名:蓝色沙漠
来自:220.184.239.1**
邮件:MAGGIC05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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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4] 发表于:2008-4-21 15:58:07
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城镇中沿街商铺的门面装修有什么规定?比如铁门的向里开与向外开有没有具体的要求与规定?谢谢,请及时答复~~

管理员回复:
根据《福州市市区道路景观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申请人按“门面装修”办件申请指南,提供相应的文件及图纸资料,原建筑房产证标注使用功能不得改变,门宜作铝合金卷帘门加玻璃。 另要求店面装修及店牌店招不得超出建筑的原有的外轮廓线。装修涉及消防问题应经审核同意后实施,不得破坏原建筑结构及配套管线。

姓名:福州城建关注者
来自:125.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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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3] 发表于:2008-4-4 19:39:08
请问"福州东部新城"规划不是已经确定方案了吗?能否也象"杭州钱江新城"一样向百姓公布设计方案.谢谢!

管理员回复:
东部新城概念性规划设计及核心区城市设计工作已经初步完成,设计成果已经专家评审,目前规划设计单位正在根据评审意见完善设计,并将据此尽快完成东部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我局将根据规划编制的法定审批程序,依法予以公告并征求转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姓名:李志峰
来自:122.198.38.**
邮件:zf.l198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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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2] 发表于:2008-3-25 15:20:18
你好!可以问下你们部门对建筑覆盖率退界,绿化率,消防通道,交通部门对汽车,自行车停车位的要求

管理员回复:
你来信查询建筑退界、绿化率、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的停车要求等问题,可登陆我局网站查阅《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2000年),消防通道问题可向市公安消防支队查询。

姓名:陈娟
来自:59.56.166.1**
邮件:successful2008@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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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1] 发表于:2008-3-11 20:59:30
您好:
请问
闽候县双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第二期工程的用地(位于闽侯县南屿镇高歧村)是否已经得道批准?
在未批准的前提下能否进行建筑施工?

管理员回复:
请咨询闽侯县建设局。

姓名:邓先生
来自:218.106.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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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0] 发表于:2008-3-9 11:55:37
我是冶山路财政厅宿舍七号楼住户,因该楼经鉴定为砖混结构危房,我们单位有到贵局办理过原址拆除重建方案,后因该地块贵局已规划为冶山公园,不同意在原地基建而终止。现该楼有的住户为了改善住房条件,擅自改变住房结构,增加了安全隐患,请问贵局对危房的规划及该地块的具体规划方案如何,请告知。

管理员回复:
经了解,该地块仍作为冶山公园用地。

姓名:小王
来自:121.204.126.1**
邮件:
主页:http://595626417@qq.com
[NO.9] 发表于:2008-2-2 19:32:37
您好:请问用地红线图哪个部门才有权利规划.谢谢

管理员回复:
用地红线图规划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才有权利规划。

姓名:王先生
来自:125.7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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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页:http://
[NO.8] 发表于:2008-1-29 8:44:1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的设立是由规划局强制执行吗?

管理员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及第四十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询。”故我局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求建设单位对我局许可事项做公示牌在现场予以公示,告知公众。我局对公示牌公示内容及制作格式予以把关,具体公示牌制作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广告公司负责。

姓名:常铸
来自:59.56.179.1**
邮件:jinshou@sina.com
主页:http://
[NO.7] 发表于:2008-1-16 17:45:14
建设规划处:您好!
茶亭街改造,将在我住的楼前盖一座新楼,我看了新打的地桩。似乎离我住的楼太近了。我想请您告诉我,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楼间距离最少是多少?在哪个法规文件中可以查到。谢谢!

管理员回复:
常铸先生:
从南门兜至洋头口茶亭街改造项目共分九个地块,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我局已经审批,审批依据《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和国家有关规范,有关法规可在我局规划网站上查阅。

姓名:小周
来自:125.77.112**
邮件:zjf6363@21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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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 发表于:2008-1-10 14:45:30
我单位在广达路有自购房产半层(另半层为另1个业主),产权证上写的性质是"住宅",我单位想变更为"商业"或"办公",该怎么办理呢?

管理员回复:
已建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申请改变使用功能为商业、办公,应按申请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经我局修建性规划、用地审查后,如确实满足绿化、停车、规划用地性质等一系列要求,并按《城乡规划法》管理要求对申请变更内容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无异议后,补交相应土地规费后报批。

姓名:廖静
来自:125.77.115**
邮件:5504950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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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 发表于:2007-12-6 9:14:11
如何进行门面装修审批

管理员回复:
现将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门面装修申请问题,可直接向我局一楼办事大厅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后,符合相关规定及沿街景观规划情况下同意做门面装修。
规划局地址:群众东路97号;咨询电话:87111956。

姓名:谢先生
来自:61.154.9.1**
邮件:xies8080@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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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 发表于:2007-11-28 13:18:43
本人购买了一套房产,因起纠纷,想查阅该套房产经过规划设计部门批准的原始规划设计图纸(结构图和施工图),要到哪儿查?

管理员回复:
业主要查阅经过规划设计部门批准的原始规划设计图纸(结构图和施工图)请到福州市城建档案馆查阅。

姓名:吴闻婧
来自:59.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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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 发表于:2007-11-20 14:56:36
您好,我想请问,我曾经办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如今这份意见书已经过期,那么我需要再填一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还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延期)申请表》?

管理员回复:
按照《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规划选址有效期是陆个月”。如超过陆个月,应重新办理选址手续。
你曾经办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因今年福州市部分规划有调整,该项目是否能够重新办理选址手续,要视实际情况而定。请你到我局业务办理大厅(一楼窗口)来咨询。规划局地址:群众东路97号;窗口咨询电话:87111956。

姓名:陈小龙
来自:220.160.13.**
邮件:cxlcj@public.fz.fj.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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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发表于:2007-11-12 20:38:05
请问小区业委会能到贵局查询小区的规划资料吗?包括建设总投资额、小区活动中心面积、预售许可证等信息,收费多少?

管理员回复:
小区业委会可以到我局查询规划档案资料。现将查档的有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下列资料可对外查询:
(1)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选址红线图
(5)用地红线图
(6)建筑红线图
(7)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
(8)规划道路红线图
二、查档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查档人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复印件核对后原
件退还。
(1)个人、业主查档(含业委会),应出示身份证,提供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属于商品房购买者的应提供房产证或经市产权登记中心鉴定的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属于拆迁户的,应提供与该建设项目相符合的拆迁安置协议书。
三、其他事项:
(1)个人及业主只能查询本居住小区的有关规划档案资料。
(2)查档人需查档一律由规划局窗口受理,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规划局地址:群众东路97号;咨询电话:87111956。
(3)阅档人要求复印图纸资料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注:复印一张200元,需盖章400元)。
你提到的“建设总投资额”请到市发改委查询;“预售许可证”请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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